林清玄散文精选读后感500字 求《林清玄散文集》读后感 600字啊 林清玄散文精

求《林清玄散文集》读后感 600字啊

林清玄散文》收录了林清玄先生两个创作时期的杰出作品。林清玄初登文坛,将自己的朝气与激情更多地倾注在乡土中,代表作有《少年行》、《鸳鸯香炉》等。随后,他没有拘泥于乡土散文的创作,尝试着将东方美学理念和佛教哲学情怀融为一体,开始了以“菩提系列”为代表的创作生涯的第二个时期,也进入了他个人创作的全盛时期,散文集收录了大量该时期的杰出作品如《佛鼓》、《光之四书》等。

林清玄的散文是清幽而大气的,在宁静中透露着激越,在冷峻中保持着温煦,在流动中体现着凝注。他继承了佛家广博的聪明与胸怀,轻轻一挥手袖,便装凌云的壮志,巧妙地幻化为柔美月光下心香的隽永与人性的温情。

他在一篇名为《海拔五百》的散文中写道:“登山专家只看见山顶,不像我们,能享受海拔五百的乐趣。”我曾被这行文字很久感动。我们正在一种叫做“征服”的驱使中日渐遗落了一种知足常乐的平和心境,于是,我们只能努力想象“高处不胜寒”的孤冷,却对半山腰的迷人景致视而不见,殊不知,没有了自在的心情与平静的心态,再宏伟的目标终究是空想罢了。还记得林清玄向我们描述的那名住在林中的年轻人,当大众问他为何不到山外打工时,他的口吻不容置疑:“这是我的家。”很多人都在暗地里嘲笑他,然而回望城市的华灯万盏,“从远处看,每一个人的家只一个小小的窗口”,怎比那茫茫林海的无际无边?在年轻人的眼中,森林中的一切生灵,都在冥冥中传递着广博与天然,带给他家的熟识气息;不会忘记林先生笔下那位卖馄饨的老人,他总是在深夜敲起清越的木鱼,向老主顾传达着生意的信号,却不致中断熟睡者的美梦,更在不经意间温暖了迟睡者的心灵。正是这平凡乐器奏出的平凡音响,委婉地传达着这位老者的淡泊心态,使串串云淡风清的声音久久在心灵的上空回绕……

这声音与那“海拔五百”、“以林为家”的境界合奏着同一支曲子,便是“清欢”。那是一种欢愉后的平静,无奈后的超脱,放逐后的回首,宣泄后的释然。我们正在日益丰富的物质全球里,多了一份机智,少了一份闲适,多了一份世故,少了一份高雅。什么时候,我们才能在尘世中重温“蓼茸蒿笋试春盘,人间有味是清欢”的淡泊心境,在红尘中傲对“惆怅东南一枝雪,人生看得几清明”的心灵叩问?我唯有在一片佛鼓声中虔诚祈祷……

读《还乡》有感2000字

还乡》是哈代小说创作的中期作品,它标志着哈代小说创作的一个转折点。在这部小说里,我看到了哈代在后来的悲剧小说中得到进一步的想法,即无法控制的外部力量和内心冲动决定着一个人的命运,并造成悲剧。如同那座俯瞰整个荒原的黑冢,《还乡’里面悲剧性命运的阴影自始至终笼罩着主要人物。

代一开始就把荒原的特征告诉我们。埃格敦荒原的蛮荒情形,从远古到现在,没有什么变化。“自从地球上开始有草木,荒原的土壤就穿上一件古旧的褐色衣服,从不更换”。住在荒原上的人并不开垦庄稼地或种植树林子;他们以割荆棘,挖草皮,编扫帚为生。这些活动与天然界里的植物生长一腐烂一再生的经过相一致,并不改变荒原面貌。克林后来去砍荆棘,我通过约布来赖特太太的眼睛,看到“这个一声不响干活的人的生活,似乎跟昆虫一样,没有任何重要性,他显得只是荒原上的一个寄生虫,如同蛾子咬蚀衣服,他的日常劳作咬蚀着荒原表面”。荒原与世隔绝,成为农田林海中的一座孤岛。由于千百年来都没有什么变化,在荒原上,时刻的概念是模糊的,过去与现在界限不清。那荆棘,蕨草,昆虫构成的天然景色,“似乎属于远古石炭纪时的全球”。克林在荒原上散步时,他可以回到史前时期,想象“凯尔特部落在他周围的小道上走着”,“看见他们站立在高高隆起,完好如初的古冢旁边”。当然,荒原并非超越时刻,可以游离于时刻以外,然而,时刻的意义在荒原上与在布达茅斯和巴黎却是不一样的。实际上,荒原可以改变时刻:它能“使夜晚增加半小时”,“使黎明推迟到来,使正午变得荒凉”。荒原上的人不用分钟来计时,一年四季的周期变化,是用植物颜色来表示:绿色是春天,红色是夏天,棕色是秋天,黑色是冬天。荒原作为一种天然环境,其本身不存在善恶难题,它对世事的兴衰持超然态度,对个人的悲欢无动于衷。但这种缺乏同情心的客观力量一旦碰到机会,就会成为在冥冥中捉弄人,把人逼到绝境路上去的“众神之首”是道具。

编认为‘还乡’里面,埃格敦荒原的重要性不在任何主要人物之下。荒原是小说人物活动的舞台,小说中直接描写是事件都发生在这片荆棘丛生的野地上。在故事进步进程中,约布赖特太太被毒蛇咬死,尤苔莎和韦狄淹死,克林成为巡回道者。小说人物落到这个结局,都与荒原有关。在哈代笔下,埃格敦荒原构成故事的独特背景,同时它具有象征意义,成为参与决定人物命运的外部力量的一种表达形式。

管怎么说,这也算是一本好书,只是我看的太粗糙了。围绕五个人的情感纠葛,在埃格敦荒原展开他们的故事。里面的女主人公游苔莎是个漂亮,有文化的人,正由于这样,她不想一辈子住在荒原,她骄傲,觉得住在荒原实在要了她的命。她的第一个情人怀尔狄夫虽然在荒原还算是个绅士,然而她却还是不太满意,并且怀尔狄夫还情感不忠,有了托马辛。就在此时,她遇见了从巴黎归来的托马辛的表哥克林。克林满足了她对都市巴黎的憧憬,她以为克林能带她去巴黎。但她错了。克林是个理想化的人,他讨厌巴黎珠光宝气的日子,相反他喜欢荒原。他想办学,使这些不开化的荒原人接受教育。然而这不是游苔莎能了解的。他们在不完全了解对方时胡里胡涂的结了婚,结局短暂的快乐又马上因克林眼睛的意外,克林母亲的猝死而马上告终。结局游苔莎和怀尔狄夫意外死了,克林做了传教士,美德的托马辛终于嫁给了迪格立.维恩。故事大致就是这样。

虽然游苔莎一心想去城市,一心想离开荒原,但这并不能怪她。一个有着聪明,有着幻想的漂亮女人,不能不对巴黎有向往的。再说荒原的魅力也得离开了荒原才可能体会出来。把她放到现在,也有很多相似的。比如说我们住在农村的,不是都在努力的去城市吗?而那些住在不太开化的山里人不是也以能走出大山为荣吗?走出大山,离开农村,到底好不好,我也不知道,也许每个人的回答都不一样,又或许是社会的必然。至于克林,他有点像托尔斯泰的《安娜.卡列尼娜》里的列文,带了点浪漫的年轻人的理想主义,希望做有益与人的事业,然而现实总叫人失望,即使他的眼睛没坏,可能也不能实现他的梦想的。也许正是他去过巴黎,才懂得什么是浮华,什么是美,他能真正领略荒原的美,他也能随遇而安,平等的看待劳动。然而他的想法太先进了,并不能被当时的人接受。正像作者说的:“一个人的想法只宜部分超越时代,心愿上若成为彻头彻底的先锋,对于名声将是致命伤。”可怜的克林。

此书被称为“性格与环境小说”,我还不是很领会,希望以后能慢慢了解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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